塑料拉力試驗機簡介
塑料拉力試驗機是根據(jù)塑料硬軟材質來區(qū)分所用的力量值,試驗力可用到20KG、50KG、100KG、200KG、500KG、1T、2T不等,機臺測試過程中采用全數(shù)字化力量、位移、速度三閉環(huán)控制,采用中國臺灣交流伺服馬達及控制驅動系統(tǒng),配合中國臺灣精密減速箱及中國臺灣TBI精密滾珠絲桿傳動,以達到傳動效率與性噪比*效果。
可測試塑料產品的拉伸、抗壓縮、撕裂、抗彎曲、三點抗折、抗剪切等物理性能。同時可根據(jù)GB、ISO、JIS、ASTM、DIN及用戶提供的多種標準進行試驗和數(shù)據(jù)處理。
塑料拉力試驗機取樣
塑料拉力試驗機的試驗樣本應為統(tǒng)一寬度和厚度的條形,長度應比夾具間距離長zui 少50mm(2in)。樣本的額定寬度應不小于5.0mm(0.20in)、不大于25.4mm(1in)。寬度和厚度的比至少為8。過窄的樣本會放大樣本邊緣的應變情況和裂紋。
一、裁切樣本時應盡量避免造成缺口或撕裂等可能使樣本過早斷裂的缺陷。樣本的兩邊應平行,邊緣部分寬度應小于兩夾具間樣本的長度的5%。
二、試驗樣本的厚度應恒定,當材料厚度小于0.25mm(0.010in)時,樣本厚度應小于夾具間樣本的長度的10%;當材料厚度大于0.25mm(0.010in)小于1.00mm(0.040in)時,樣本厚度應小于夾具間樣本的長度5%。
三、如果懷疑材料是各向異性材料,則要分別準備兩組樣本,其長軸應分別與各向異性的方向平行和垂直。
四、測量彈性拉伸系數(shù)時,應以250mm(10in)為樣本標準長度。本長度被用來盡可能的減小夾具滑動對試驗結果造成的影響。當該長度不可行時,在不影響試驗結果的前提下,試驗區(qū)的長度可為100mm(4in)。但是,在仲裁中仍然應使用250mm的長度。在測試較短的樣本時,應調節(jié)試驗速率,使應變速率與標準樣本相同。
塑料拉力試驗機主要技術參數(shù):
塑料拉力試驗機控制及數(shù)據(jù)處理軟件功能特色: